笔趣阁 > 都市小说 > 舌尖上的神豪 > 第342章 好尴尬
    两天附近转一圈,晚上回京城,老谭约吃饭,来到一家苍蝇小馆,听说有最正宗的爆肚?
    如果京城美食界排名,爆肚肯定是当之无愧的二小子。老大不用说是烤鸭,长房长孙,继承家业,名扬四海。不过虽然名气大,却是从金陵过继来的。
    小儿子是卤煮,不登大雅之堂没关系,自己看着顺眼就行,可劲儿的疼,被外地人嫌弃,哼,不爱吃,一边儿待着去!
    所以每个家里的老二,境遇总是有些尴尬的。论地位比不上老大,轮宠爱比不上老小。有了好东西,先让弟弟,再给哥哥,老二呢?
    吃点边角料,爸爸妈妈平常念叨,哥哥是榜样,弟弟是可爱,老二呢?哎,老二今年多大了?
    就算在京城人民的心中,家里来了外地客人,来来来,先带你去吃烤鸭,已经吃过了?
    要不咱们去试试卤煮?如果你自己不提,永远不会带你去吃爆肚。
    直到庄臣亲手拿起菜单的瞬间,才明白以前吃过的所有都是他妈的假货!
    原来正宗爆肚店里,菜单上是没有爆肚这道菜的,因为它根本不是一道菜。
    这家老店的肚品甚至多达13种,有的肚品要几个胃才能凑成一盘,赶不上好时候有钱也吃不到,你要是问他什么时候能有,店员会告诉你,这可说不准——是真的说不准。
    进门坐下,贫富两宜,有钱,可以吃肚仁。没钱,散丹也可以吃过瘾。老谭反反复复念叨一句话:不要盯着散丹叫百叶,只有牛百叶才是百叶!
    彻底引起自己的好奇心,小小爆肚为什么能分出这么多品种?
    店小二说早在清乾隆年间,等候自家大人下朝的随从们,常常聚在东安门附近吃爆肚,那时的爆肚还没有今天这么讲究,客人想吃哪个部位就切下来,当场爆好了就混着料直接吃。
    渐渐微服出访的贝勒爷们也爱上爆肚,各位爷的口味不一样,喜爱的部位也不一样,所以就渐渐细分,发展出十三种不同品种的爆肚。
    在爆肚店里,吃最贵的肚仁儿和吃便宜的蘑菇葫芦,都是平等的。吃爆肚的讲究,在于吃的人。
    每一筷子,都是一种较量,吃的同时要竖起耳朵仔细听——每一口爆肚,都要努力发出一种脆感,这叫齿感。
    如果听到邻座食客嚼爆肚的声音像在吃拍黄瓜,大家都会下意识多看一眼,能和一位吃爆肚的老饕一起共餐,是一种难得的荣幸。
    店小二骄傲的指着墙上贴满的照片,大多已经泛黄,仿佛承担着爆肚传播大使的重任,一边坚守老一辈人做爆肚的初心,一边不辞辛苦的向更多人传播爆肚这门手艺。
    听着庄臣食指大动,还等什么?
    芫爆、油爆、汤爆,三种全部来一遍!
    芫爆不勾芡粉,只加一些芫荽梗葱花,清清爽爽。油爆是在油炸后加入大量芡粉,黏黏糊糊。汤爆则是清汤氽煮,完全本味,蘸卤虾油吃。
    现在吃的爆肚,大多都是水爆牛羊肚,加了香菜的芫爆在某些爆肚店里偶尔一尝,油爆则已经罕见。
    站在后厨门口,看师傅如何操作。当天宰的牛羊,拿过来的肚需要经过粗洗、半粗洗和半精洗、精洗四个步骤,才能保证爆肚既洗净臭味,又不会丢失原味,吃起来清香。
    刀功更讲究,光切法就有寸段、薄片、骨牌块、韭菜丝之别。大厨帅气的一手掐腰,一手把原料放进水里。
    水爆时间长短和火候全凭经验,最嫩几秒钟熟,稍老的部位如食信也不过十几秒钟,说是几秒几秒,根本没人掐着秒表看,凭的就是经验。
    漏勺接触肚儿时一刹那的感觉,掌握的恰到好处,才能保证爆肚的口感又脆又嫩,嚼在嘴里咯吱咯吱的,爽脆又不费牙。
    大厨已经干了四十年,别看小店门脸不大,反而是老饕最爱的地方。狭小空间里,圆桌挨着圆桌挤得满满当当,店里嘈杂,偶尔还可能和家楼上的大爷一起拼桌。
    十几盘上桌,老谭开始装逼,给庄臣展示如何品爆肚?
    什么先老后嫩,先吃难嚼的葫芦、蘑菇、食信、肚板,再到有一点嚼头的蘑菇头、肚领、羊肚芯,到最后的散丹、羊肚仁,这样吃到后来会越嚼越香,而且不会越嚼越累。
    必须要豪放的来,要的就是爆肚在嘴里咯吱咯吱嚼了后囫囵吞下的快感,尤其是食信、蘑菇、肚板,入口虽然感觉很嫩,但难以嚼烂,一定整吞整咽才行。
    蘸特制麻酱,一次只夹一块肚,裹着蘸料托着香菜葱花一同入口,脆嫩的肚子蘸着香而凉的调料吃才过瘾。
    一人一瓶白酒,喝完就着爆肚吃热烧饼,再要碗爆肚汤加在自己的蘸料碗里,热汤配烧饼,原汤化原食。
    这个秋天,
    圆满!
    对于京城老饕来说,午夜梦回的时候,客途秋恨的时候,还是会想起爆肚。唐鲁孙晚年在台北,辗转反侧念念不忘的,是一口爆肚涮肉。
    梁实秋从美国留学回来,刚下火车站,家也不回,先去致美斋吃三个爆肚儿,这才施施然回家。
    这顿饭,被评为生平快意之事,五十年也不曾忘怀。
    说到底,孩子还是自家的好,吃再多米其林,也想来一口爆肚。
    整瓶酒下肚,开始抱怨现在的行情不好混,上半年投两个项目,基本套死,现在连本都没回来。
    给庄臣设想这样一个场景:在某个角落里有三个团队,带头人分别是:张二狗、李铁蛋、王大锤正在解决一个问题。然后终于找到解决这个问题核心技术。
    这个问题至关重要,如果成功解决,他们就能够升职加薪出任CEO迎娶白富美登上人生颠覆,说不定还能改变世界。而发现这个团队的并且在早期进行投资的投资人会被尊称为先知。
    但是周围没有任何投资公司,这样根本没有人会发现他们。没有银子,就不能雇佣工程师、销售员,也没办法改进基础设施。这些柴米油盐的问题最终会消磨他们创意,未来公司会走向死亡。
    现在问题来了,张二狗、李铁蛋、王大锤有以下几个选择:
    申请加入孵化器,可能会被拒绝,然后花三五个月的时间学习如何向风投推销自己的点子。
    放下手中的研究的项目,一门心思去融资。每天见形形色色的人、握各式各样的手、喝口味各异的咖啡。为迎合投资人的想法,改创意提案改到手软。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不断重复上述的事情,直到融到钱或者直接放弃。
    在中关村一间风投公司里,张二狗、李铁蛋、王大锤正在向一个风投介绍自己的项目,风投觉得张二狗脑子很灵光,挺欣赏李铁蛋的MBA学位,觉得王大锤萌萌哒,因此他听的很认真,但是偶尔也走神。
    “我昨晚真不该喝那三杯该死的马蒂尼”
    “这创意真牛逼”
    “这个想法好傻逼”
    “说完了吗,劳资要去尿尿”
    “这个想法一般,但是我要把日程排满,好让人觉得我是一个牛逼的风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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