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明天早上天亮前,我们就出发。”这是练金术士唯一的回应。
男孩整夜没睡。在天亮之前,他把同帐篷的其中一个男孩摇醒,问他法谛玛住在哪里。他们一起去她住的帐篷,男孩以足够买一只羊的金子酬谢他的朋友。然后他叫他的朋友进去法谛玛睡觉的帐篷,叫醒她,告诉她男孩正在外面等。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照他的意思去做,于是又得到足够买另外一匹羊的金子。
“现在让我们单独相处。”男孩对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说。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就回去他自己的帐篷睡觉,他为自己能够帮助绿洲的参事觉得骄傲,而且也因为得到不少金子觉得很快乐,这些金子可以让他买一些羊了。
法谛玛出现在帐篷的门口。两个人漫步走在棕榈树间。男孩知道这是违反传统的行为,不过他现在已顾不了这许多。
“我现在就要走了。”他说,“而我要你知道,我会回来,我爱你因为……”
“不必说什么,”法谛玛打断他,“被一爱一就是因为被一爱一,一爱一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。”
可是男孩仍然继续说,“我作了一个梦,而后我遇见了一位国王。我曾经卖过水晶,然后横越沙漠。又因为部落发动战争,所以我纔会去泉水边,寻找练金术士。所以,我爱你,因为整个宇宙都一起帮助我找到你。”
两个人拥抱在一起,这是他们第一次触一摸对方。
“我会回来。”男孩说。
“在这之前,我会一直渴望地注视着沙漠。”法谛玛说,“从今以后,我将怀抱希望地凝望着沙漠。从前我父母也曾离开过,可是他回到我母亲的身边,而且在那之后,不管去多远,他最后总是会回来的。”
他们没再说别的,只是沿着棕榈树漫步,最后男孩送她回到她的帐篷前。
“我会回来的,就像你的父亲回到你母亲身边一样。”他说。
他看见法谛玛的眼中充满着泪水。
“你哭了?”
“我是一个沙漠的女人。”她说,掉转开脸,“可是我毕竟还是个女人。”
法谛玛转身进去她的帐篷里,而当天亮以后,她像平日一般做着礼拜,可是对她来说,一切都不一样了。男孩已经不在绿洲了,这个绿洲对她的意义,已经和昨天不一样了。它已经不再仅仅是一处有着五万株棕榈树和三百个泉水的地方,不再是那个长长旅程休息站的地方。从男孩离开的那一刻起,对她而言,绿洲已经变成一处空洞的地方了。
从那一刻起,沙漠对她更为重要,她将会每天望着它,想象着男孩正遵循着哪一颗星的方向前进,去找寻他的宝藏。她将会在风中献上她的吻,希望这风将会吹拂着男孩的脸颊,告诉男孩她仍活得好好的。希望风儿将会告诉男孩,她正在等他,等一位勇敢去追寻宝藏的男人。从那一天起,沙漠对她的意义将只有一个:希望他会回来。
“不要去想着遗留在你背后的一切。”当他们上马要骑越过沙漠时,练金术士对男孩说,“一切都已经被注写在天地之心里了,而且它将会永远在那里。”
“人们总是比较梦想回家,胜过于离开家。”男孩说,他已经再度习惯沙漠的静寂。
“如果你所找到的是最最根本重要的东西,那么这样东西是不会被浪费掉的,而且你永远都可以回来;如果你所发现的只是暂时的光芒,就像彗星一样,那么在你回来的时候,它就不会存在了。”
他正在谈论着练金术,不过男孩知道他是在比喻法谛玛。
可是男孩实在很难不去想留在他背后的一切。单调而似乎永无止境的沙漠促使他梦想着。他仿佛看见了那些棕榈树、那些泉水,还有他所一爱一着的女人的脸。他可以看见英国人正在练金,还有那个骆驼夫,他曾经教导了男孩不少事,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。也许练金术士从来不曾恋爱过吧,男孩心想。
练金术士骑在男孩前头,猎鹰正站在他的左肩上。那只猎鹰熟知沙漠的语言,每一次他们停下来的时候,它都会飞离开,自己去捕猎。第一次它抓回来一只兔子,第二天则是两只鸟。
晚上他们就铺开寝具睡觉,并且注意不让营火泄光。沙漠的夜晚十分寒冷,而且随着月形的渐缺,夜色也越来越黯淡。他们继续行进了一个星期,期间很少一交一谈,只在必要时纔出声警戒彼此避开部落战争。战争仍然继续着,偶尔,风中也会传来甜甜的血腥味,战斗就在附近,而风就像是预兆的语言,总是能指出男孩眼睛观察不到的事。
“你已经快到达旅程的终点了,”练金术士说,“我要恭喜你能来追寻你的天命。”
“可是这一路上你什么也没告诉我。”男孩说,“我还以为你会告诉我一些你知道的事呢。前不久,我和一个身带练金书籍的人一起旅行过沙漠,可是我却无法从那些书里学到什么。”
“只有一个方式可以学会练金术,”练金术士说,“就是通过行动。所有你需要知道的事,你都已经从旅程当中学会了。你只需再多学一件事。”
男孩想知道那是什么,可是练金术士却转头望着地平线,搜寻着猎鹰的踪影。
“为什么他们叫你练金术士?”
“因为我就是练金术士。”
“其它的练金术士也想炼出金子来,在什么情况下他们会失败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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